烯啶虫胺PD20142382
- 登记证号
- PD20142382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红土地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2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用于棉花防治蚜虫。
1、本品是烟碱亚胺类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桑蚕、蜜蜂高毒,禁止在养蜂地区及开花作物开花期使用,不能直接使用于桑蚕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急救治疗: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 ,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