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42384
- 登记证号
- PD20142384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6克/亩 | 喷雾 |
1.在甘蓝小菜蛾幼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1.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鸟类保护区、蜜蜂养殖区、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水源。对赤眼蜂有高风险性,施药时远离赤眼蜂密集区。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早起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不慎误食,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护。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