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40227
- 登记证号
- WP20140227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
- 批准日期
- 0.4%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null | 电热加温 |
拧开瓶盖,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液。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在15平方米以内的房间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1.本品使用时间长达240小时;2.配合电热液体蚊香器使用。3.使用方便,本品能有效驱蚊。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级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置于儿童、动物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