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除灵PD20097479
- 登记证号
- PD20097479
- 农药名称
- 草除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4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除灵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阔叶杂草出齐后,油菜达6叶龄,应避开低温天气施药最安全、有效。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不宜在直播油菜2~3叶期过早使用。 2. 在单、双子叶杂草混生田,应与其它药剂混用。 3. 本品对后茬作物无影响。
本品是选择性芽后阔叶除草剂,施药后植物通过叶片吸收输导到整个植物体,特别适用于油菜田除草,可与防除禾本科芽后除草剂混用,对后茬作物安全。
1. 该产品对后茬作物无影响,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2. 该产品对白菜型冬油菜有轻度药害,应在油菜越冬后期或返青期使用,避免发生药害。不推荐用于芥菜型油菜。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严格按照推荐使用方法施药。 3. 本品对鱼有毒,应避免药液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河道或沟渠。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该产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该药无特殊解毒药。如误服本剂,应携带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混放、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