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097633
- 登记证号
- PD20097633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乐斯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4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虽然不具有内吸作用,但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必须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时要有劳动防护措施,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间不得吸烟、饮水、进食。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如发生泄漏,将泄漏物清扫进容器中,如果适当,首先润湿防治扬尘。然后转移到安全场所。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如发生火灾,适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使用中避免药剂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如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因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可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本品在日光下降解,在强酸强碱条件下不稳定。在储运过程中,必须严防潮湿、日晒、雨淋,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注意防火,远离火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混合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