虱螨脲PD20142393
- 登记证号
- PD20142393
- 农药名称
- 虱螨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5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虱螨脲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40克/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300-500毫升/亩 | 灌根 |
1. 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虫害发生初期使用,喷雾均匀。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本品应于韭菜韭蛆发生初期兑水根部喷淋使用,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2. 建议使用二次稀释法配药,以充分发挥药效。 3.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取代脲类杀虫剂。药剂通过作用于昆虫幼虫、阻止脱皮过程而杀死害虫,适于防治对合成除虫菊酯和有机磷农药产生抗性害虫。药剂的持效期长,有利于减少打药次数,耐雨水冲刷,对甘蓝甜菜夜蛾效果较好。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饮水、进食、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接触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