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溴·辛硫磷PD20160794
- 登记证号
- PD20160794
- 农药名称
- 丙溴·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3%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兄弟农药厂
- 有效期至
- 2026-6-21
- 批准日期
- 2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5%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70-9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本品对光稳定性差,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2、果园中不宜施用,该药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 3、本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是一种低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效果较好。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2、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蚕室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3、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 5、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6、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无力,头昏、呕吐、出汗、腹泻、腹痛、抽搐、呼吸困难等。 急诊: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切勿吞服,如误服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