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10152
- 登记证号
- WP20110152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蛙王(福建)日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20
- 批准日期
- 0.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0.1%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15%
胺菊酯0.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1、使用前请先摇匀; 2、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产品采用拟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驱杀蚊子、苍蝇、蜚蠊。适合家庭、办公等场所。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请按指示使用,勿倒置使用。 3、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使用后注意通风;用后洗手。 4、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水中。
如不慎误食,请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如不慎吸入,请及时将患者移到空气清鲜处,并及时就医。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沾染皮肤,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本品应置于50℃以下的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猛烈碰撞、日晒、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