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草丹PD20160790
- 登记证号
- PD20160790
- 农药名称
- 禾草丹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20
- 批准日期
- 9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禾草丹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25-1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最佳施用时期在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2-3叶期; 2)施药前排干田水,药后1天回水,并保持3-5厘米浅水层7天。 3)本品毎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土壤处理除草剂,可被杂草的根部和幼芽吸收,特别是幼芽吸收后转移到植物体内,对生长点有很强的抑制作用。本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田中一年生杂草。
1、漏水田和不平整的田块不宜使用; 2、施药时应穿长靴、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具。不能饮水、 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 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 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