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炔螨特PD20110684
- 登记证号
- PD20110684
- 农药名称
- 阿维·炔螨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20
- 批准日期
- 40%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炔螨特3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春秋柑橘树红蜘蛛盛发初期各施药1次,施药时应注意对叶片正反面及整株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本品对柑橘树红蜘蛛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该品对鱼、水蚤、蜜蜂、家蚕有毒,对天敌赤眼蜂有风险,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震颤,严重时导致呕吐。对皮肤有微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如误服送医院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