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10680
- 登记证号
- PD20110680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菏泽北联农药制造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20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提倡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适时进行防治。 2、喷药时要喷雾均匀周到,以保证应有效果。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一定的持效期。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1、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挽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2、皮肤污染或药液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