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威PD20110668
- 登记证号
- PD20110668
- 农药名称
- 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20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威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75-100克/亩 | 喷雾 |
1.用本品于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喷雾,药剂要到达作物中下部。每次施药间隔7天左右,可连续施药2次。2.本品对薯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内吸杀虫剂,对害虫具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稻飞虱的卵有杀伤力。
1、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高毒,不可污染水源。对蚕和蜜蜂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不能与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不可与敌稗混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漏出,废异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6、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2次。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乏力、呕吐、多汗、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0.5-2毫升口服或肌肉注射解毒,重者加用肾上素。切不可用解磷定。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应避光、避热,远离任何火源、食物、饮料及饲料。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