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110657
- 登记证号
- PD20110657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20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5-9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绵蚜 | 1500-1750倍液 | 喷雾 |
1、水稻: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喷药防治,在害虫大发生年份,可连续用药2次,一般间隔7天。 2、苹果树:在苹果树绵蚜发生初期施药。 3、为确保防治效果,应保证水量,均匀周到喷雾。 4、本品对烟草、萝卜等敏感,避免在上述作物上喷雾使用。 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6、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7、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本品有效成份毒死蜱通过水基化分散,药效得到充分发挥,具有渗透害虫保护层能力,具有触杀、胃毒、熏蒸方式作用,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苹果树棉蚜,持效期较长。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本品为液体状,开启药瓶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9、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无力、呕吐、抽搐、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酚噻嗪、利血平,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