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甲酰胺PD20242986
- 登记证号
- PD20242986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1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18.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1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均匀喷雾。使用前请摇匀。2.遇大风或预计1小时之内下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属邻酰氨基苯甲酰胺类杀虫剂,通过与害虫肌肉细胞中的鱼尼丁受体结合,激活钙离子通道,引起细胞内钙库中的钙离子过渡释放,使肌肉细胞丧失收缩功能,从而使害虫迅速停止进食,表现出乏力、反胃和肌肉瘫痪直至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1.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分数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