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醚脲PD20160766
- 登记证号
- PD20160766
- 农药名称
- 丁醚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茹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9
- 批准日期
- 500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醚脲5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初期应用,一般在苗期和莲座期,使用剂量为750-1050毫克/公顷,每公顷用水量600-750升。常规喷雾。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丁醚脲是一种选择性杀虫、杀螨剂,具有内吸和熏蒸作用。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且持效期较长。
1.用药时应穿戴防护衣物,施药期间禁止吸烟、进食、饮水。 2.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 3.施药后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彻底清洗手和面部及其他可能接触到药液的身体部位。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剧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周围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有毒,试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用药后的空包装应妥善安置于安全场所。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到本剂。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皮肤接触: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携本品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 2.本品勿与食物、饲料、饮料和种子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3.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