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唑虫酰PD20242997
- 登记证号
- PD20242997
- 农药名称
- 甲维·唑虫酰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比赛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1
- 批准日期
- 19.5%
- 备注
- 质量浓度21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38克/升,唑虫酰胺17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4%,44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5%
唑虫酰胺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6毫升/亩 | 喷雾 |
1.在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推荐用水量40—-50公斤/亩喷雾均匀。2.大风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使用1次。
本品是由不同作用机理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唑虫酰胺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各龄期幼虫具有活性,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1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38克/升,唑虫酰胺17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4%,4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