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PD20243001
- 登记证号
- PD20243001
- 农药名称
- 甲维·氯虫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勇冠乔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1
- 批准日期
- 5.8%
- 备注
- 质量浓度62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14克/升,氯虫苯甲酰胺48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5%,16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3%
氯虫苯甲酰胺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亩兑水量30—45公斤/亩,兑水喷雾。2.遇大风或预计1小时之内下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时间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新型抗生素类生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氯虫苯甲酰胺是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胃毒、触杀及内吸传到作用。两者混配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 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刺痛、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抽搐、惊厥、昏迷等。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若溅到皮肤上,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3.若不慎溅入眼中,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并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62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14克/升,氯虫苯甲酰胺48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5%,16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