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寡糖素PD20160750
- 登记证号
- PD20160750
- 农药名称
- 氨基寡糖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西大华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9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氨基寡糖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病毒病 | 35-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辣椒花果期即辣椒病毒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与其他药剂混用时先将其他药剂混配到使用浓度,再加入本品。 4、本品在辣椒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1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3次为宜。
本品属微生物代谢提取的一种植物诱抗剂,能诱导植物产生抗病因子,增强辣椒自身抗病毒病能力。
1、宜在傍晚或阴天使用,不可与碱性农药和肥料物质混用施用。 2、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应注意眼睛保护,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本品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若误服中毒应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