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醚脲·呋虫胺PD20243041
- 登记证号
- PD20243041
- 农药名称
- 丁醚脲·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1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质量浓度425克/升(丁醚脲372克/升,呋虫胺53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醚脲35%
呋虫胺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茶树 | 茶小绿叶蝉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于茶树茶小绿叶蝉低龄若虫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约40—50公斤/亩,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茶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硫脲类杀虫剂丁醚脲和烟碱类杀虫剂呋虫胺混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一定的杀卵作用,用于防治茶树茶小绿叶蝉。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425克/升(丁醚脲372克/升,呋虫胺53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