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噻虫胺PD20243050
- 登记证号
- PD20243050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1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质量浓度218克/升(氟啶脲87克/升,噻虫胺13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8%
噻虫胺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韭菜 | 韭蛆 | 100-120毫升/亩 | 灌根 |
1.在韭菜韭蛆发生初期进行灌根处理,每亩兑水300—60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韭菜上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10天。
本品是由两种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混配而成,氟啶脲主要是抑制幼虫表皮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最终导致害虫死亡;噻虫胺作用于昆虫神经后突触的烟碱型乙酰胆碱受体;二者混配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韭菜韭蛆。
1.在配制和使用本品时,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18克/升(氟啶脲87克/升,噻虫胺13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