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PD20243055
- 登记证号
- PD20243055
- 农药名称
- 吡虫·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1
- 批准日期
- 0.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0.1%
杀虫单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 | 蔗螟 | 40-50千克/亩 | 沟施 |
| 甘蔗 | 蚜虫 | 40-50千克/亩 | 沟施 |
1.于甘蔗新种或甘蔗培土期,将药剂均匀撒施在甘蔗垄沟内,然后覆土,施药一次。2.大风天或者预计2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施药1次。
本品是由杀虫单和吡虫啉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害虫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施药后可被作物吸收传导,用于防治甘蔗蔗螟、蚜虫。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2.建议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施药人员在施药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本产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