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环·肟菌酯PD20243064
- 登记证号
- PD20243064
- 农药名称
- 氟环·肟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农信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1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环唑25%
肟菌酯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9-12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9-12克/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纹枯病,分别于水稻分蘖中后期发病前或初期首次施药,孕穗期可再施药1次;防治水稻稻瘟病,于水稻破口期,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首次施药,齐穗期可再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5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氟环唑复配而成,二者作用方式不同,既具有保护作用又具有治疗作用。该产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稻瘟病。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剂接触眼睛。建议在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4.施药者应该严格遵守产品使用说明,在与药剂直接接触或施药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手部、脸部等部位,及时更换干净的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1.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症状不缓解,送医就诊。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