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10635
- 登记证号
- PD20110635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苏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3
- 批准日期
- 300克/升
- 备注
- 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武汉国科格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0克/升
丙环唑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曲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1、水稻孕穗期(破口前3-5天)和齐穗后各防治一次可起到很好的预防保护和治疗作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兼有强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对预防和治疗稻曲病有较好的效果。在水稻孕穗破口前期和齐穗后各施一次药,间隔7-10天。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北方1次,南方2次。 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工作后要换衣服。 3、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不要吸入药剂雾滴。施药时不要抽烟或饮食。在饮食和吸烟前要洗手洗脸。 4、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河塘、湖泊中,不能在养鱼的稻田中使用,禁止将施药田水排入河塘等水域。 5、施药后剩余药液和空容器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1、如药液不慎溅到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并脱掉和清洗被污染的衣服。 2、如药液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如吸入雾滴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药液请立即就医。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加锁贮藏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施药后剩余药液和空容器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