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磷PD20060113
- 登记证号
- PD20060113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3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二化螟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水象甲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在二化螟1-2龄幼虫高峰期用药,三化螟卵孵盛期或水稻破口期用药,在稻水象甲成虫迁入高峰危害期用药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三唑磷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胃毒、触杀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三化螟和稻水象甲。
1、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和蜜蜂养殖地附近使用;施用器械的清洗不能直接在河流或有鱼类或其他水生物的水域中清洗,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得丢弃到河流或其他水域;在蚕桑养殖时节,不能在桑树田边施药,对家禽、鸟类、不能直接接触。 2、使用本品时,要穿戴防护手套和清洁的防护服,若有风时要选择顺风向施药,不宜在高温太阳直晒时施药,施药后用肥皂水清洗。 3、最后一次用药应不少于作物收获前30天,一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如溅及眼睛或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误服中毒,会导致胆碱酯酶活性下降,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并送医救治,如发生中毒情况也可拔打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77-86374778)。
本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光线直晒;不能与其它农药混放,不能与食物、种子及饲料混放;要放到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运输时要轻装轻放。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