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210118
- 登记证号
- WP20210118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8%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锦江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批准日期
- 0.0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点燃 |
使用时将双圈蚊香分成单圈,置于支架上固定,点盘香头即可。
本产品以拟除虫菊酯、碳粉等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适用于家庭、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
1.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 2.本品对鱼、蚕有毒,禁止在蚕室、蚕房及附近使用。 3.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密封保存。 4.使用后应洗手。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以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 本品无专用解毒药,使用中如有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贮运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混运。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4.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