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嘧磺隆PD20210938
- 登记证号
- PD20210938
- 农药名称
- 甲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500克/亩 | 土壤喷雾 |
1、 在非耕地杂草即将萌发前,以推荐剂量兑水土壤喷雾施药一次,注意避免飘移药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甲嘧磺隆原药配制的磺酰脲类长效灭生性除草剂,施药后通过抑制杂草支链氨基酸的合成,使植株生长停滞、茎叶失绿变黄变枯,最后死亡,具有杀草谱广、内吸传导性强和持效期长的特点。对非耕地杂草防治效果较好,对单子叶杂草、双子叶杂草等所有杂草都有很强的杀灭效果。
1.本品是非耕地除草剂,农田禁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污染农田及水源。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2.本品对家蚕的活动有影响,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桑叶饲喂家蚕;3.采用专用喷雾器具及配药容器,施药后药械器具应充分清洗,洗涤废水及包装袋不得随意乱丢,用过多包装袋应及时集中处理;4.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本标签使用说明施药;5.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喷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6.防止包装破损、渗漏后受到污染;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9.施药后大片杂草杂灌枯死时,注意防火;10.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 1.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2.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3.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5.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药,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存。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3.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