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松·烯草酮PD20210931
- 登记证号
- PD20210931
- 农药名称
- 氟·松·烯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9%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万豪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批准日期
- 39%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万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慧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草酮5%
异噁草松23%
氟磺胺草醚1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大豆苗后1-3片复叶,杂草2-5叶期,每亩用水量15-30公斤,茎叶喷雾处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3、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田。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本品为氟磺胺草醚、异噁草松和烯草酮复配大豆田苗后除草剂。主要用于大豆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马唐、青葙、反枝苋等。
1、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漂移,危害周围作物。2、与其它作物间作或套种的春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能超量使用。4、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5、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6、本品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仅限于在地下水位较深的区域使用。8、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 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