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噁·丙草胺PD20210929
- 登记证号
- PD20210929
- 农药名称
- 丙噁·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炔噁草酮5%
丙草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90-110毫升/亩 | 甩施 |
1、在水稻移栽前灌水整地后甩施一次。2、施药后2天内只灌不排,插秧时保持田内3—5厘米的水层,插秧后保持此水层10天以上。3、每季最多使用1次。4、插秧后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本品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可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水稻移栽田中的稗草、千金子、水绵、小茨藻、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等一年生杂草。具有施用方便快捷、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等特点。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推荐用于抛秧和直播水稻及盐碱地水稻田。 2、本剂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其污染江河、鱼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蟹虾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施用时若周围有桑园,最外围桑树设置为隔离带,不能用于饲养家蚕。 4、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使用该药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等身体裸露部位,并及时清洗施药器具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避免清洗液污染生态环境。 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重复使用或做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带标签就医,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运输时专人专车,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运输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