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4氯二甲胺盐PD20210919
- 登记证号
- PD20210919
- 农药名称
- 2甲4氯二甲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沙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批准日期
- 61.2%
- 备注
- 2甲4氯二甲胺盐含量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6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4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在水稻分蘖末期,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2.施药时间应在无风或微风天进行,防止药液飘移或蒸发。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使用,喷雾时避免重喷、漏喷。3.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能够有效地防除水稻田中的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施药后需彻底清洗喷雾器,以防对其他作物产生药害。 2.该药飘移物对双子叶作物威胁极大,应在无风天气避开双子叶地块施药。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护目镜,注意避免药液与眼睛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再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2甲4氯二甲胺盐含量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