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PD20210911
- 登记证号
- PD20210911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批准日期
- 15%
- 备注
- 精草铵膦铵盐16.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35-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若杂草草龄较大或杂草密度较大时应增加用药量。 2、使用前配药需摇匀,预计施药近期有雨或大风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部分内吸的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 2.施用时尽量做好身体各部位科学合理的防护,采取正确的施药方式。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3.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应及时、细致清洗施药器具。4.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条件下贮存,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或运输。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精草铵膦铵盐含量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