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酸·草甘膦PD20210903
- 登记证号
- PD20210903
- 农药名称
- 滴酸·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4%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万豪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批准日期
- 32.4%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万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慧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2,4-滴2.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每亩兑水量30-40公斤,茎叶喷雾。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处理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1、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3、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低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果园、观赏植物、草地、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