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戊·噁草酮PD20210892
- 登记证号
- PD20210892
- 农药名称
- 甲戊·噁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9%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批准日期
- 3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噁草酮6%
二甲戊灵3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旱育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本品用于水稻旱秧田播种复土润湿后喷雾,用药前请摇匀,兑水30-45公斤,均匀喷雾。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2.施药后严禁田块有积水,遇连续阴雨且雨量偏大应保持沟渠排水畅通或避免用药。3.应在干籽播后四天内用药,已发芽的田块禁止使用。4.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本品为二甲戊灵和噁草酮复配而成。主要通过杂草的幼芽和次生根吸收,抑制细胞分裂;能够防除稗草、千金子、马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鸭舌草、藜、苋、节节草、尖瓣花和萤蔺等一年生杂草。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切记不可直接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在使用时远离蚕室、桑园或采用最外围桑树作为隔离带;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