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二甲戊PD20142448
- 登记证号
- PD20142448
- 农药名称
- 苄嘧·二甲戊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6%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4
- 批准日期
- 1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4%
二甲戊灵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克/亩 | 药土法 |
于水稻移栽后5-7天采用毒土法均匀撒施,每亩拌土或化肥10公斤左右,施药时保持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一种水稻移栽田除草剂,对常见的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能有效的防治稗草、牛毛毡、鸭舌草、陌上草、四叶萍、萤蔺、千金子、矮慈菇、三棱草、异性莎草等杂草。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对水稻安全。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要求田块平整,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水5-7天,防止水淹没心叶。 3、严禁与酸性、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4、漏水田、弱水田慎用。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保管,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此药。
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溅入眼睛里,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后立即催吐,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置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