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盐·抑食肼PD20210852
- 登记证号
- PD20210852
- 农药名称
- 甲维盐·抑食肼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9.3%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批准日期
- 29.3%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抑食肼24%
甲氨基阿维菌素5.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5-3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用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喷洒时,水量要足,保证药液均匀分部在整个田块或者害虫发生点、不漏喷,推荐兑水量30-45升/亩。 2.施药时田间要有3~5厘米浅水层,药后保水一周。 3.生产中应与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尽量避免与阿维菌素混用或轮换使用。 4.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本品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抑食肼两种杀虫剂复配而成,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勿用井水、浊水稀释本品,以免降低药效。。 2.本品为悬乳剂,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配药时应尽量冲洗出包装内的药剂,以免浪费药剂或造成用药量不足。若长时间放置,偶有分层现象,使用前请用力摇匀本品,二次稀释,药液配成后请并立即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不慎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立即携标签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