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210850
- 登记证号
- PD20210850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欧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批准日期
- 3.2%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二化螟卵孵高峰期至低龄若虫高峰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防治情况,可间隔7-10天,再施药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采收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持效期可达10天以上。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鸟类保护区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与氧化剂高锰酸钾接触有危险性反应,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注意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