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10140
- 登记证号
- WP20110140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6%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金合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8
- 批准日期
- 0.3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06%
胺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1.用前摇匀,垂直罐体按下喷嘴均匀喷射。 2.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产品以拟除虫菊枉费类杀虫剂为有效成分,对蚊、蝇、蜚蠊有较好的驱效效果,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场等场所。
1.本品属压力容器,内含易燃物,切勿受太阳直射,切勿接近火源和电源。 2.切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或潮湿的地方,如是台、厨房、浴室、汽车驾驶室。 3.请勿倒置或近火喷射,请勿喷向食物及人体皮肤表面。 4.用后请洗手,过敏者禁用。 5.请勿将罐体戳破,勿撞击,勿空罐再次重装。 6.对鱼、蚕毒性高,在室内杀灭卫生害虫时,请勿将药液喷入鱼缸 内,蚕室及其附近禁止使用。 7.请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过敏、头痛、头昏、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如不正确使用会危害健康,切勿向皮肤、眼睛喷射,如轻微接触,应用清水清洗;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品,使用中如有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或治疗。
1。存放于50℃以下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 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严禁猛烈碰撞,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