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氰菊酯PD20097794
- 登记证号
- PD20097794
- 农药名称
- 溴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赛普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9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白菜 | 菜青虫 | 35-50毫升/亩 | 喷雾 |
1、无内吸作用,使用本品时应兑水摇混均匀后,将药液充分喷在作物上,特别是叶片的反面和容易受害部位要重点均匀喷洒。 2、本品在害虫幼虫3龄期前施药最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无内吸 熏蒸作用,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为神经毒剂,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可防治大白菜上的菜青虫。
1.产品在大白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及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就医,进行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但不可催吐,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货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