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10624
- 登记证号
- PD20110624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8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11月21日,增加金银花蚜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12000-15000倍液 | 喷雾 |
| 金银花 | 蚜虫 | 8-1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柑橘树蚜虫发生初盛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隔14天左右可再施药1次;应于金银花蚜虫低龄幼虫期或始发盛期,施药1次,兑水量30—4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金银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金银花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品属吡啶类杀虫剂,除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外,还有较强的渗透作用,用于防治柑橘树、金银花蚜虫。
1.应避开鸟类保护区施药,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和护目镜,避免药液触及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溅上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误服,请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催吐、洗胃,让病人保持安静。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2.本品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同储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