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蟑胶饵WP20110136
- 登记证号
- WP20110136
- 农药名称
- 杀蟑胶饵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胶饵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7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蜚蠊 | / | 投放 |
以注射方法,点状投放于蟑螂经常活动栖息处,如缝隙、边角、空洞、橱柜转角、电器设备内部等蟑螂活动隐蔽处,以每点约5毫米直径大小,根据蟑螂孳生密度高低,按1-3点/平方米用量点施。不要将药饵施于水流通处,以免影响药效;
本品以吡虫啉为主要成分,有触杀、胃毒作用,使用方便,特别适用于家庭、医院、宾馆等室内场所驱杀蟑螂。
1、施药时不要污染食物及饮用水。 2、用后请洗手,有过敏体质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不可将药饵施于近期喷洒过其它杀虫剂的地方,也不要在药饵表面施用其它杀虫剂,以免引起蟑螂拒食。 4、施药后与药饵接触部位应清洗干净,以免引起不良反应。用后洗手。 5、本品贮存在阴凉干燥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可误食,以免影响健康。 6、本品对家蚕高毒,对鱼类和蜜蜂毒性较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喝水催吐,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仓间。远离火种、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种子、粮食等混放,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