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蚊气雾剂WP20110132
- 登记证号
- WP20110132
- 农药名称
- 杀蚊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7
- 批准日期
- 0.3%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右旋苯醚菊酯0.11%
Es-生物烯丙菊酯0.15%
四氟苯菊酯0.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1、用前请摇匀。 2、驱杀蚊子时,关闭门窗,竖直持罐向其活动空间斜上方适量喷射,每10平方米喷雾8秒-10秒。 3、使用后人畜随即离开,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即可进入。
1、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可有效驱杀蚊。
1、使用后再次进入房间时要注意充分通风。 2、切勿向人畜、食物、食具喷射。 3、本品属密闭容器,切勿将罐体戳破。 4、切勿撞击。 5、切勿倒置或近火喷射。 6、切勿再次充装回收。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用后请洗手。 9、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1、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 2、药液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或吸入不适请立即携标签就医。 3、若不慎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储于阴凉、干燥处。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4、本品属压力容器,内含易燃物,切勿受太阳直射,切勿接近火源和电源。 5、切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或潮湿的地方,如阳台、厨房、浴室、汽车驾驶室。 6、轻装轻卸,避免曝晒、雨淋。 7、如遇火险,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或泡沫灭火。
危险 极易燃气溶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