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矿物油PD20097820
- 登记证号
- PD20097820
- 农药名称
- 吡虫·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9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矿物油24%
吡虫啉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黄蚜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防治棉花蚜虫于棉蚜初发期均匀喷雾施药,10天左右一次。 2、本品防治小麦蚜虫在小麦穗期蚜虫初发生期均匀喷雾施药。 3、本品防治苹果黄蚜于蚜虫始盛发期喷雾施药。 4、大风天或预计要降雨时,请勿施药。
本品对棉花蚜虫、苹果树黄蚜、小麦蚜虫具有触杀、胃毒等特点。
1、安全间隔期:在棉花上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苹果14天,最多使用2次;小麦21天,最多使用2次。 2、配药、喷药时要戴好口罩,穿长袖衣裤等;施药过程中禁止吃东西、吸烟等;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并更换衣服。 3、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交替使用。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 5、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以免挥发;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4、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2、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配备操作员和押运员,车辆应标“毒”标志及其救援措施。 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等物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