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10609
- 登记证号
- PD20110609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勇冠乔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7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济源白云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增加小麦蚜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2-4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蚜 | 2.5-3克/亩 | 喷雾 |
1.于棉蚜发生初期,每亩施药剂量兑水40—60公斤进行叶面喷雾。棉花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于小麦蚜虫始盛期,兑水均匀喷雾,用水量一般为40—45公斤/亩,本品在小麦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0天。3.配药时先将推荐剂量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加入所需水量,混合均匀后喷雾。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本品对豆类和瓜类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棉花棉蚜、小麦蚜虫具有防效。
使用本品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接触皮肤:用水冲洗;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在推荐剂量内施用时对操作者安全,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小于40℃)、干燥、通风、防雨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远离火源和热源。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肥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