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7829
- 登记证号
- PD20097829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栖霞市通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9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害虫发生始盛初期,进行喷药防治。药剂要喷到飞虱较集中地水稻植株的中下部。 2.大风天或预报1小时内有降雨时,请勿喷药防治。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和对害虫击倒力较强的特点。
1.本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劳动安全保护:施药时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4.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及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用药,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1.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无人体中毒的报道。 2.急救措施:若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服本品,立即带标签就医。催吐、洗胃,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1.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