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PD20110605
- 登记证号
- PD20110605
- 农药名称
- 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7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4年1月24日,增加烟草白粉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白粉病 | 6-10克/亩 | 喷雾 |
| 小麦 | 锈病 | 6-1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2-16克/亩 | 喷雾 |
| 烟草 | 白粉病 | 10-12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纹枯病、小麦白粉病、锈病发病前或初期开始防治,推荐用水量45—50公斤/亩,根据病情间隔7—10天喷一次;烟草白粉病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可施药2—3次,推荐用水量40—45公斤/亩,间隔7—10天喷一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水稻45天,作物每季最多施药2次;小麦21天,作物每季最多施药2次;烟草每季最多施药3次。
已唑醇属三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性。对水稻纹枯病、小麦锈病和白粉病、烟草白粉病具有良好的防效。
1.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持用品,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2.不慎溅入眼中,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沾附皮肤后,脱掉沾药衣服,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若不慎误服,发生中毒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在阴凉、干燥、通风条件下储存,远离火源、热源。2.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3.在储运过程中应注意防雨、防潮、防晒,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