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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经营农药化肥合法吗 合作社需要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么不可以的。执法部门不让这么做。涉嫌售假造假。国家对农药肥料都有包装制度的。必须带农药三证、肥料登记和生产许可和地址、。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
(一)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二)植物保护站;(三)土壤肥料站;(四)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五)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六)农药生产企业;(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国发[1989]87号)有关规定,我国化肥、农膜实行的是专营制度。1、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各级供销社的农资经营单位是农资专营的主渠道;2、县和县以下的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中心)开展技术推广和有偿技术服务所需配套的化肥、农药、农膜(含地膜,下同),可按当地零售价有偿转让给当地农民。3、化肥、农药、农膜,生产企业可与专营单位合同订购或联销、代销或直接销给农民自用。
以上单位经营农药、化肥、农膜无需审批,除此以外任何单位不得经营农药、化肥和农膜。供销社系统农资公司改制后,只要供销社仍然绝对控股,那么改制后的农资公司仍可经营农药、化肥、农膜。 农资公司控股或参股设立的企业及改制成其他形式的企业,均不能经营农药、化肥、农膜。
对于已成立的除上述单位之外的经营农药的公司,工商部门应当劝其变更经营范围,去掉农药经营项目。如果其农药经营许可证尚未过期的,可暂不变更,但必须注意审查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过期。一旦其农药经营许可证过期,必须责令其去掉农药经营项目
可以的,私人农业公司需要达到要求并且办理营业执照。对肥料、农药的经营主体,国家有明确的限定,一切经营农药的单位都必须经过批准,办理经营许书可证。作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是不能经营农药的。
农药是特殊商品,如果其经营者不具备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就很难保证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也不能指导农民正确使用。
1.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十七条规定,可以经营的单位是: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
2.《条例》同时规定,经营农药的单位必须具备有与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预防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规章制度以及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3.《国务院关于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经营管理的通知》和国家工商局、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加强肥料、农药、种于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核准登记从事肥料、农药万方数据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增设分支机构或开办联营单位的,必须按程序重新核准经营范围,经核准登记从事肥料、农药经营的单位委托代购、代销的,必须经原登记机关专项审核批准,其代销代购业务只限于零售农户,不准批发。
4.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不得经营肥料、农药。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由基层供销社组织个体工商户经营少量肥料,但必须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行政部门的监督。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不可以。农资生产经营要有许可证,农药厂不具备生产肥料资质
那是不可以的,如果想卖化肥种子农药,需要办理相关证据,比如农药的需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河南省农科院值班所提供回答,如有问题可以关注 公众号:农科植保